连载 | 再造魅力故乡——日本鞆之浦历史港湾小镇社区营造(傅舒兰)
* 内容和素材整理自“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再造魅力故乡·2019年宁波论坛”主讲嘉宾傅舒兰博士“日本可持续发展实践”演讲。
* 文字由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人居环境专业委员会整理,为方便阅读,添加小标题。插图均来自嘉宾演讲文件。
傅舒兰
(2019年论坛主讲嘉宾):日本东京大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区域与城市规划系副教授,兼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奎章阁研究院KAFS Fellow。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城市规划史、历史城镇与文化遗产保护等。
给大家介绍的案例是我在东京大学学习和工作期间参与了五年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很契合“再造魅力故乡”的主题,十分有意思并且具有典型性,某种程度上也非常振奋人心。
背景简介
鞆(bǐng)之浦位于日本西部广岛县福山市,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港湾小镇,面向濑户内海。鞆之浦诞生于大约一千年前,在中世纪,作为港口城市而繁荣。至今拥有较为完整的历史港湾遗存,雁木、常夜灯、焚场、防波堤、船番所“港口五要素”设施保存完好。
在前现代时期,韩国外交官将此地的风景称为日本最美的风景。近代,鞆之浦及其周边地区被指定为日本第一座国立公园。优美的自然景观和历史风貌也启发了动画大师宫崎骏《悬崖上的金鱼公主》的场景构建。
面临的问题
然而这个漂亮的小城镇的发展也遇到了种种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近50年来,小镇中的人口大幅流失,这也是许多历史小城镇面临的问题,尤其是沿街由于无人居住出现了许多空屋,导致街道整体的安全感有所降低。第二个问题是交通拥堵。穿过城镇的主要道路也是连接进出口的干道,但是道路非常窄,在上下班期间经常会出现交通拥堵。
为疏解交通不便的问题,进而提振地方经济,广岛县、福山市政府和部分居民提出了改道的诉求,通过填埋港湾并架设跨湾大桥,将干道引导到城镇外围,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这个方案早在1983年就已经被提出,几经改革,设计规模逐渐改小,从4.6公顷缩小到2.3公顷。虽然填埋面积不是特别大,但是原来以常夜灯为核心的港湾会架设一座非常现代化的大桥,因此也遭到了部分居民的强烈反对。反对派和支持派始终僵持不下。
填海架桥计划方案前后对比
开展的工作
鞆之浦街区营造项目始于2000年,历时10年以上,由东京大学城市设计研究室的学生发起。主要工作包括报告、竞赛、活动、研究和杂志等。前期基础工作和国内工作流程相似,做场地资源调研和现状问题分析,然后根据所分析出来的问题,每年开展不同的活动。
比如,2005年到2006年,我们调研了鞆之浦空置房屋的情况,帮助居民进行振兴,采访记录了成功振兴并正在使用的房屋业主。2006年到2007年,我们研究了鞆之浦与濑户内海周边4个城镇(淡岛、尾道、室津、濑户田)的关系,以及如何促进区域旅游发展。我们将这些调研成果每年出版为一本杂志(TOMO-Zasshi),以呼吁和推广我们的研究成果并提出关于城镇发展的建议。
仓库改造:
仓库历史建筑改造工坊活动
为了提升历史城镇的人气,让当地居民和游客享受鞆之浦美丽的夜景,有同学提议想让鞆之浦的夜晚热闹起来,于是我们与当地的工商会等团体商量,举办了夜间活动。在预算很少的情况下,使用日本传统的纸灯装点历史街区和道路,提升街道夜晚的人气。改造过的仓库成为了居民可以活动的据点,这里的小酒吧吸引着年轻人前来参观和聚会。播放老照片的小剧场也聚集了当地年长的居民,共同回忆故乡的过去。
纸灯装点的护岸石阶(左);改造后的仓库历史建筑中举办的展览(右)
启示
在以鞆之浦历史港口小镇建设为例的日本可持续发展实践中,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两点,一个是关注了当地居民的作用,注重改造非实体建设,即台湾翻译成社区营造的一种方法。鞆之浦历史小镇项目基本没有空间的建设,除了仓库稍微做了一点建设性的工作,更多的在于与当地的居民,特别是儿童的互动活动中。这一点直指我们今天关心的可持续问题——小城镇的建设和保护谁来做的问题。日本的传统是比较长期的跟踪一个项目,我们在这个项目上也追踪了10年以上,但是相比于当地的居民,能够介入项目的时间其实还是非常有限的。在日本尤其是小城镇的建设中,我觉得发挥最大作用的是一直固守在当地的居民。在社区营造的项目里,需要各方的参与。外来的刺激对于小城镇建设起到的作用,我概括为一个词——“触媒”,是触发性的,点火的作用。最后的指向还是当地居民热爱自己的家乡,认可自己生活的地方,才有主动的意识去持续的建设和改造,让自己的家乡变得更美好。
第二个是法制的完善。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上,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和保障。从鞆之浦的案例来看,自提出填海架桥计划后,社会各界和部分居民不断涌现反对改变鞆之浦历史港湾景观的呼声,要求撤回计划。鞆之浦居民团体从2007年起状告广岛县福山市填海架桥计划,直到2016年终于打赢了官司,终审判决居民全面胜诉。终审法官能势显男要求广岛县立即停止计划推进,在判词中指出:“景观是原告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利益。同时,鞆之浦的景观具有文化历史价值,也是国民共同的财产。目前的计划案不仅缺乏足够调查,无法证明其确实能改善区域整体交通,还建立在牺牲如此重要的景观基础上。可认为是行政越权。”判决的主要依据是2004年施行的《景观法》。
参考资料:
1.傅舒兰. 日本《景观法》制定过程的基础研究——聚焦关键人物西村幸夫及其方法框架[J]. 国际城市规划, 2018, 033(005):145-151.
2.鞆之浦往事.《环球》杂志2020年第14期.
Special Committee for Human Settlements
Chinese Societ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